一、基本概念 从机体取材后的培养,只要供体均一,取材部位及组织种类等条件稳定,此原代培养细胞可不用鉴定。细胞离体培养经过*次传代后具有增殖能力的细胞群体称细胞系(cell line);用选择法或克隆化培养法从原代细胞或细胞系中获得的具有特殊遗传性、生化性质或特异标记的细胞系称为细胞株(cell strain)。一般将原代或传2~3代后的培养细胞大量冻存作为原种(stock cell),取一管细胞进行传代繁殖,收子代培养物再冻存,这样可长期使用和延缓衰老。 来源于动物或人的正常组织细胞已建立了许多细胞系。所建立的细胞系来源包括胚胎组织和成年组织、正常组织和肿瘤组织,建成的细胞系包括上皮细胞和成纤维细胞等。许多正常细胞在体外培养有一定寿命,只能有限期的传代,称为有限细胞系或株(finite cell line or strain),大多数二倍体细胞为有限细胞系;仅少数在体内自身更新能力强的上皮细胞通过改进培养技术使其具有无限增殖能力,有可能成为*性细胞系或株(continuous cell line or strain);肿瘤来源的细胞都具有不死性,都属于*性细胞系或株。当细胞在体外培养并已连续传代19次左右,可按建细胞系或株的要求进行检测或鉴定。为防止丢失(死亡断代)或污染.在两个以上实验室平行传代和保管。细胞系的鉴定包括细胞形态学、遗传学、酶学和细胞分子生物学等几方面,鉴定的目的是使细胞系具有应用价值。 二、建立细胞系(株)的档案 建立细胞系或细胞株应对如下几方面加以说明: (一)培养细胞的来源 对拟建立的细胞系或细胞株,应说明其细胞供体所属物种及供体的年龄、性别、取材器官或组织。如是肿瘤组织,应说明临床病理诊断结果、组织来源和病历号等信息。 (二)细胞的生物学特性 对所培养的细胞生物学性状,如细胞的一般形态、特征性结构、细胞生长曲线和分裂指数、倍增时间、集落形成率或贴壁率等应予以说明,有关该细胞系的特异性状也应加以说明。 (三)培养条件和方法 建立细胞系或细胞株时,应说明所使用的培养基、血清、使用浓度,并说明细胞生存的适宜温度、pH值、CO2条件等。有些细胞还需要添加一定的特定成分,应对该成分的浓度、添加方法等予以说明。 三、细胞系鉴定的内容 (一)鉴定细胞系纯度 鉴定细胞系的纯度包括鉴定除主类细胞外,还混有哪类细胞及其所占比例多少。 (二)细胞系的稳定性 即指在细胞连续培养过程中主要指标有无明显变异。使用稳定的细胞系才能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三)细胞学特征 需要鉴定细胞系的形态和表达特征的基本数据及其与来源细胞的差异。 (四)微生物污染检查 需要鉴定有无病毒、细菌、真菌、支原体等污染。 (五)染色特稳定性 包括鉴定染色体数、染色体分组、染色体分带以及有无标记染色体等内容的鉴定。 (六)有元细胞系(株)交叉污染 通过同工酶谱和抗原抗体反应等鉴定细胞系(株)的细胞特异性。 |